首页 | 关于南方 | 机构设置 | 新闻中心 | 企业党建 | 经营管理 | 出资企业 | 企业文化 | 人力资源 | 学习园地 | 联系我们
  会议的通知 2010-8-20

关于切实做好防汛暑期安全生产工作 2010-8-17

告示 2009-4-10

春晖耀帝园共绘蓝图,聚力谱新篇再创辉煌! 2007-3-28

国有和民营都应是党...
今年上半年我省新增...
关于切实做好防汛暑...
关于征求对集团公司...
关于召开学习实践科...
胡锦涛同韩国总统李...
天安门广场下半旗沉...
温家宝强调:必须举...
《湖北省女职工劳动...
职工重大疾病救助基...
反腐倡廉知识测试题
湖北南方集团有限公...
详解新版《武汉市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
福保燃气安全新技术有...
湖北省能源集团
湖北省政府
省国资委
省发改委
荆楚网
武汉热线
省盐业总公司
三环集团
长江证券
湖北中旅
双环科技
      会议的通知   
 
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健全公司的绩效管理系统,全面了解、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完善考核奖惩制度,提升公司员工的工作业绩,保证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促进集团公司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员工工作期间均须实行绩效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实行绩效考核的目的
一、促进集团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提高在市场竞争中的整体运作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二、加强部室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发现优秀人才,激发员工潜力,帮助每个员工提高工作绩效与工作胜任力,建立适应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人力资源队伍。
四、把握每一位员工的实际状况,为教育培训、工作调动以及聘任、晋升、辞退、奖惩、表彰以及薪酬调整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
五、通过绩效考核,促进公司领导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完善工作汇报、监督指导的规范化运作机制,形成积极参与、主动沟通、开放互动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第四条  实行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三公”、“四严”的原则。“三公”,即考核标准合理公平、考核程序民主公开、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四严”,即严格考核标准、严格考核方法、严格考核制度、严肃考核态度。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坚持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述职与评价,考核与改进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的原则。
第五条  建立项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戒免谈话制和淘汰制。
 
第二章   考核目标的确定
 
第六条  公司实行以目标管理为导向的绩效管理。工作目标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沟通交流的方式确定。公司年度工作目标由董事会、经理层于年初确定;各部室月度工作目标以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和不同时期的工作要求,结合部门职责,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每月初由总经理办公室汇总下达,各部室组织实施;员工的月度工作目标由部室负责人结合部门岗位描述,在对本部室工作目标分解细化的基础上确定。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目标的落实进行督办、检查和反馈;负责工作目标的考核记载。

 
第三章   考核的时间及方式
 
第八条  公司绩效考核以月度记载、季度考评为基础,实行年度考核。部室负责人为本部室员工的考核、考评责任人。
    月度工作进度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记载。季度考评采取纪实的方式,以记载工作实绩为主,在下季第一个月的5日前完成。
年度考核在月度记载、季度考评的基础上,以定性考核为主,采取被考核者本人自评、部室测评、直接上级测评、领导测评等方式进行。年度考核时间一般为次年1月底以前。特殊情况下,可以顺延或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第四章   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第九条  考核内容以员工工作目标的完成、岗位职责的履行等工作实绩为重点,兼顾被考核者的德、能、勤等方面,部室领导德考核包括全局观念、团队建设、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
    第十条  根据公司管理特点和实际情况,季度考评记载内容分为重点工作、日常工作和上级临时交办工作完成情况等三个方面。
重点工作是指考评期间被考核者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直接上级在考评期前确定的工作事项为准。
日常工作是指考评期内被考核者履行该岗位职责情况,以岗位描述中的工作职责为准。
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是指在考评期内被考核者承担的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十一条  员工在考核(评)期内有突出贡献或者过失,直接上级予以记载和说明,年度考核时须经公司领导认可。
突出贡献是指员工由于个人的勤奋努力、出色的市场营销表现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完成急、难、险、重、市场销售、研发等关键性任务,推进决策或管理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为公司维护和获得了较大的直接或间接利益。
过失是指员工由于个人工作失误或失职,使公司的利益造成现实或潜在的损失。
第十二条  季度考评时,分为超额完成、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四档。季度考评情况占年度考核综合得分的60%,根据考评情况按15分、12分、9分、0分折算相加,计入年度综合得分。
年度考核时,进行定性考核,确定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考核标准见附件一。
年度综合计分办法如下:
一般员工综合得分 = 季度考评分之和 + 部室领导(分管领导)测评分×40%
部室领导综合得分 = 季度考评分之和 + 公司领导测评平均分×40%
 
第五章   考核的程序
 
第十三条  季度考评的程序为:
一、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发放《员工绩效考评季报表》(附件二)。
二、员工根据本人的当期工作情况,以本人的实绩与行为事实为依据,认真填写《员工绩效考评季报表》,在2个工作日内上交本人直接上级。
三、直接上级以下级的实绩与行为事实为依据进行核实记载和评分。
四、直接上级就下列事项与被考核员工单独进行考评沟通:
(一)员工的主要工作成效、总体评价和个人工作表现与相似岗位人员比较。
(二)需要改善的方面及措施。
(三)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岗位计划与具体措施。
(四)对集团公司发展的建议。
五、制定绩效改进计划。各级考核者和被考核者及时针对考核、考评中未达到绩效标准的项目分析原因,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考核者有责任为被考核者实施绩效改进计划提供指导、协助以及必要的培训,并予以跟踪检查。
六、部室负责人将考评情况和《员工绩效考评季报表》交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上述工作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的程序为:
一、通知。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工作计划,发出员工考核通知和《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附件三),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
二、述职。被考核者准备自我总结,填写上报《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同时向直接上级述职,内容包括: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和自我评价;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不足和经验总结;次年工作中需要改进或帮助的项目;自我完善计划。
三、部室测评。根据季度考评情况,由部室领导(分管领导)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四、领导测评。公司领导对部室领导进行评议。
五、汇总确认。各部室考核意见、评分汇总到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依考核办法,统计出考核对象的总分,并按照总分,提出优、良、中、差等定性评语,报经公司领导确认,形成考核结果。
六、考核结果的反馈。公司员工的考核结果由总办通知相关人员,由直接上级以面谈的形式,把考核的结果,以及考核的评定内容与过程告诉被考核者本人,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自我培养和发展的要点,以及相应的期待、目标和条件等。总办参与考核优和差的员工的面谈。
 
第六章   考核结果的效力、运用及奖惩
 
第十五条  考核结果与员工见面后,如通过沟通员工本人对直接上级转达的考核结果仍存在异议,可以向上一级领导提出申诉并由上一级领导在分管领导授权范围内做出最终答复,员工应理解和服从考核结果。
第十六条  考核结果具有效力:
一、决定员工职位升降、调动调配的主要依据。
二、与员工的薪酬、年度奖金直接挂钩。
三、与员工的培训,休假等福利待遇相关。
四、决定对员工的奖励和惩罚。
五、决定对员工的解聘。
第十七条  建立员工发展档案。总办将员工历次考核、考评结果记入员工发展档案,作为制定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的依据,同时依据本员工目前的状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安排组织各部室员工参加培训。
第十八条  公司对重点工作项目实行项目责任制,由公司领导确定项目小组和责任人。圆满完成工作项目的项目小组及责任人在年度考核时由分管领导提名,总经理批准,予以特别嘉奖。
第十九条  对因工作失误、失职,致使工作无法完成,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员工及其直接上级或负有领导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
直接责任人按以下方式追究责任:
一、在考核中降低考核等级。
二、扣罚工资。对直接责任人按5000元以下或按损失金额,扣罚本人工资。
三、扣罚年度奖金。
四、降薪。
五、降(免)职。
六、其他经济、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直接上级或负有领导责任者,作过失记载,并按责任人受罚金额的20%扣罚工资或年度奖金。
第二十条  对经考核、考评在同级、同类人员中相对较差或年度考核为差的员工,分管人力资源工作的领导会同其直接上级进行戒免谈话,帮助制定整改措施,并限定在半年内工作绩效有明显改观。
第二十一条  对因自身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等原因,工作绩效长期不能有效提高,不胜任本职工作且考核等级为差的员工,实行岗位淘汰(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奖励按公司董事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建立高层管理人员述职制度。年度考核时公司领导须向董事会述职,全体员工列席,同时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参考依据。
第二十四条  公司领导的年度考核工作由董事会负责。其他员工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党群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
第二十五条  员工的考评、考核结果若非特殊说明一般只对员工本人及其直接上级、部室负责人公开,对其他人员一律保密,任何人不得将考核结果告诉无关人员。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党群人事工作部负责解释,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版权所有:湖北南方集团有限公司   鄂ICP备07501483号

电话:86-027-87259627 传真:86-027-87259627 E-mail:nfjt@nfjt.net

武汉恒信致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

合作伙伴: 蓝色光芒 自由生活